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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职称甄选:不唯学历精进能力

发布时间:2023-07-12 13:48:13作者:特约撰稿 杨长青来源:医药经济报

山东拟取消硕博副高晋升优待

上半年以来,包括北京、深圳、海南、黑龙江、山东等地在内的省(市)纷纷下发针对本地区的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其中,“博士毕业生将不再享有职称评定上工作年限的优待”等新规定搅动了不少高学历人才的求职与晋升计划。

实际上,早在2021年,国家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下称《指导意见》),强调职称晋升要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两年多来,在破除“四唯”大背景下,不少省份基于上述《指导意见》更新了相应标准,高学历不再享受职称晋升上的原有优待,其他晋升的依据也变得更加多元,这让一些医疗从业人士一时无法适应,也给医疗职称制度的改革带来了新的挑战。

学历仍系重要评价指标

过去,临床医生的学历一直是职称评价的重要参考。在2002年发布的《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主治医师以博士、硕士、本科学历区分,其申报副高的年限分别为2年、4年和5年。这中间有其合理性。

在笔者看来,科研和学历虽与临床实践能力并不总是成正比,高学历不等于临床经验丰富,但低学历、不会科研的人临床实践能力很强的可能性一定更低。从概率角度看,能够掌握科研体系、熟练运用科研工具发表文章、获得高学历的人才,其能力水平显然是经过层层验证的。另一方面,做科研是短板的临床医生,如果仅靠察言观色作为判断其临床实践能力是否高超的依据,则显得苍白无力。

医学本身虽属应用科学,但临床实践能力不能只靠实践经验获得,必须走“理论+实践”不断升华的路径。一名好的临床医师,必须能够从纷繁的临床现象中整理总结归纳出规律与理论,并能不断将实践体会系统化、知识化,反复在临床实践中验证和创新发展。在此过程中,系统化、知识化的内容凝结在一代又一代的教科书中,凝聚在医学典籍中,没有哪一位医师不需要从书本中获取知识,直接上临床就能看诊的。所以说,不唯学历,只是不把学历当成唯一指标,但如果忽视了学历,唯经验主义,显然也不可取。

我们需要鼓励医师团队投身实践,也应清醒认识到,高水平的医师都需要理论化、系统化自己的知识体系,而这个体系,不可能凭一己之力完成,且这个体系还需不断成长、完善。应对人类健康所面临的不确定的未来,仅仅依靠经验就能解决么?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必须依赖学习的不断传承,赓续有效知识;倚仗科研的不断发现,革新针对健康威胁的方式方法、药品、耗材、器械等,两方面缺一不可。

如果说基层大夫可以对其科研、学历降低要求,那么,对于承担医学水平发展创新任务的大医院、三甲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等机构,降低对于科研、学历的要求,只加码经验年限,都是欠妥当的。

对于破除唯学历、唯论文而言,要辩证来看和梳理——不能只看学历只看论文,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学历和论文都不看,倒退回论资排辈,要警惕将职称制度本质的能力选优体系异化成以利益分配为目标的“分肥机制”。

医疗服务能力纳入考核

前段时间,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提出“完善‘以质为先’的绩效管理机制,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这也意味着,谁能做好医疗质量管理,谁就能优先获得晋升,这是国家层面将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生晋升职称的一个重要标准。

事实上,这也与职称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相契合。职称高低体现的是医生临床能力和水平的差异,职称评价以及近些年职称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是确保高职称医师的医疗能力处于高水平。鉴于此,医疗职称体系本质上是选优机制,要想确保医疗能力的稳定发挥,就必须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是可靠的。将医疗服务质量纳入医疗职称制度考核范围,是从另一个角度夯实对临床能力的保障。

但同时要看到,要想准确评价医师的临床能力是有困难的,既需要外界客观的各项指标(比如论文、学历、临床业务、手术实践等),也非常依赖医师主观的状态、意志。但是在主观状态难以观察验证的情况下,就不得不更多依赖外界客观的指标。外在客观指标反映医师能力(特别是临床能力等)。比如学历,反映其知识体系和结构,也反映了他在掌握技能方面的韧性和持续能力;比如科研,是反映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特别能体现医师总结归纳发现新规律、新事物的水平。高水平医师不可能只看自己熟悉的疾病,或当别人研究出来的治疗方式方法的“二传手”。面对未来的各种不确定性,必须配备科研创新能力。且能力作为知识体系、技能方法和主观意志的复合体,具有很高的迁移特点,所以在学业、科研上的高水平,也是很高概率迁移到其他领域(包括临床)的必备装备。

临床学习、临床实践与临床研究“三位一体”,是对过去的传承、当下的运用以及未来的储备。三方面的高低差别,就是能力优劣的表现。在笔者看来,作为能力标签最为重要的职称体系,需先后衔接好学历体系的筛选结果,发挥好科研的前瞻性能力表达,引导好临床实践的方向。

【小结】 建立一套与职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综合和合理的能力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迫在眉睫。尽管探索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不易,但目标始终清晰,即通过医疗职称评价遴选提升临床医师队伍的能力水平,进而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只要不忘“能力”初心,医疗职称制度改革与优化的使命和目标才更明确,匹配的措施、评价体系和指标也才能不断朝科学化的方向跃进。

(作者系环球医疗医院运营部总经理,医院经营与绩效管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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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合理科学的选拔评价指标

近年来,系列卫生技术职称评定标准改革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后,晋升的指标变多。上文提到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开展手术或操作的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并发症发生例数等作为重要指标;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通过一定数量的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还允许将科普作品作为申报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代表作参加卫生技术职称评审等。

晋升的评价指标多了,中间可能也有一些不能反映医生真实的临床能力,而是反映其是否接受工作安排、是否下了基层、是否完成了足够工作量等指标,这些是医疗组织运作中绕不开的。如何根据这些指标评价医生的临床能力、每项依据占比大小……似乎并不够清晰。不同地区、医院和科室不一样,难以形成让所有人都满意的体系。这或将导致实际上对医师水平能力评价难度的进一步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在和能力硬指标不断脱钩的过程中,也引入了一些缺乏具备能力识别度的指标,要谨防以次充好、滥竽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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