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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通药品生产环节自查自纠上报模块

发布时间:2023-06-29 11:00:27作者:江苏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今年6月初,江苏省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了药品生产环节自查自纠工作,与之配套的自查自纠上报模块日前上线。模块按江苏省药监局新修订的《江苏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2023年版)》设计,方便企业逐条对照上报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更有利于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动态掌握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企业用户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省药监局旗舰店的药品生产监管系统中使用自查自纠上报模块进行信息填报,各企业应于7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结果上报。监管单位可以通过江苏省药品生产监管系统了解辖区企业自查自纠上报情况和缺陷整改情况等,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对企业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对发现的自查自纠流于形式、自查项目不全面等问题,一律退回企业重新自查。

江苏省药监局将对企业自查自纠上报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走过场、整改不彻底的企业采取约谈、发告诫信、限期整改等措施,涉嫌违法违规将严肃依法处置。(江苏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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