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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过程监管化妆品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3-06-19 10:58:02作者:章乐来源:医药经济报

经过多年发展,福建省化妆品产业已初步形成福、厦、漳三个区域产业集群,其中,福州以彩妆产品为产业特色;厦门发挥外贸优势,形成出口礼盒套装产品的特色产业;漳州围绕儿童化妆品打造品牌效应。


排查风险隐患,查办重大案件


据福建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晓琼介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发布后,福建省药监局通过强化新法宣贯、全过程监管、大要案查办、社会共治、能力建设等,着力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例如,为严格落实新法监管要求,福建省药监局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跨部门儿童化妆品“点题整治”、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等11次专项整治和检查行动,两次在全国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同时,在落实最严厉的处罚上,2020年以来,福建省药监局指导各地药监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查办4起化妆品领域重大案件,3次得到国家局通报表扬,有力打击和震慑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其中,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作出《条例》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化妆品行业终身禁业资格处罚,引发行业各界广泛关注。


规范网络经营,推动新规落地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网购化妆品已经成为化妆品经营的主要渠道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新发布的《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药监局也作了相应的工作部署:

一是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落实国家药监局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印发《2023年重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为重点内容之一,组织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监督检查开展普法宣传,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问题整改,及时按照新法规要求,调整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开展年度化妆品网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按照国家药监局的部署,合理制定和组织省内国家和省两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以网络销售的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为重点对象,对注册地在本省(区、市)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或者外省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的本省企业生产产品开展针对性的抽样和采样。

三是开展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监测。持续优化省级化妆品网络监测平台建设,更新完善全省化妆品网络销售主体数据库,持续优化网络销售行为监测模型,持续开展定期监测和专项监测。将网络监测平台与全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建立违法线索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处置效率。

四是开展网络监管重点课题研究。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强网络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对福建省各类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基本情况、监管部门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直播电商等网络销售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方式、网络化妆品违法线索处置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调研情况,制定加强化妆品网络监管政策措施。

五是加强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结合年度全省监管业务培训,以《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内容,对全省化妆品监管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重点解读新法规的立法思路、重点内容、贯彻落实要求等,提升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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