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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优化医保便民服务

发布时间:2023-06-12 10:59:14作者:刘牧樵 黎东生来源:医药经济报

 6月6日,中国政府网联合国家医保局,针对医保参保与变更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等医保业务,发起“关于进一步优化医保便民服务的建议”留言征集。《医药经济报》特邀业内资深人士,为提升医保便民服务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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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与商保强化协同

包括国家医保与商业医保在内的医疗保险,应与医疗机构和医生紧密联系。目前,我国商业医保虽蓬勃发展,但与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联系紧密度亟待提升。据观察,商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报销费用时,较少被要求提供医院门诊或住院清单,部分保险机构甚至存在不提供相应凭证也可实现保费赔付的情况。

从人寿保险专业层面来看,上述医疗保险仍是“寿险”的一种,可称为“泛寿险”。建议由国家医保局牵头,以医疗机构和医生为核心,推动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医疗健康保险发展,完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当前,商业医疗健康保险金额达上万亿元,但与国家医保支付体系关联性较低。如果能够在国家医保局推动下,以国家医保支付体系为参考,在国家医保支付体系之外建立真正的商业医疗保险融资体系,可为老百姓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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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制管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便民政策,可有效满足参保人的就医需求。但据笔者观察,部分初诊医院基于就诊率、住院率等考核指标的需要,以及经济利益的考虑,存在部分不愿出具转诊证明的情况。同时,有些患者选择直接外地就医,并无转诊环节。

若无初诊医院转诊证明,参保人异地就医要么全自费,要么以急诊形式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者医保待遇低于转诊病人待遇,由此还会产生回原投保地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等麻烦事。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实行备案制,备案范围可包括异地就医急诊抢救人员和非急诊但未办理转诊手续人员。如此一来,参保人既能享受应有的医保待遇,又能更好把握就医选择权。


职工医保关系转接“全网办”

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有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参保人需在转入与转出地之间往返,较耗费时间、精力与金钱。

针对此情况,有关部门可充分利用国家医保信息系统的强大功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填单的“全网办”。在办理参保关系转移的同时,参保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随同办”,做到参保登记及时变更、缴费年限实时接续、个人账户随同转移,同步将封存的个人账户金额划入转入地个人账户,实现个人账户余额划转“秒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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