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7 16:50:30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5月中旬,为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炮制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水平,甘肃药监局发布了《甘肃省中药炮制规范》(2009年版)修订,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与2022年版《甘肃省中药炮制规范》收载中药饮片同品种规格的省原炮制规范同时废止。省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已印制的包装材料须在6个月内使用完毕。
《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收载与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品名、来源、炮制方法、规格均相同的品种,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省药监局根据《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时调整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目录,废止相应品种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本规范实施之前,已按原标准生产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中药饮片可以在实施之后继续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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