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7 16:45:34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通知,明确今年多项集采重点工作,包括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国采药品协议期接续、扩大中医药集采、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级联盟采购、省级药品集采“填空”“补缺”扩围等。
通知指出,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国家医疗保障局招采专家组负责人在一个行业会议上表示,集采正逐步成为公立医院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并且用“国家发红包”代替“企业给回扣”,切断药品销售与处方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进一步消除药品流通中的灰色空间。
上述负责人认为,药品集采重塑了药品的行业集中度、市场竞争格局,并倒逼医药企业转型升级。具体表现为中选企业的产品用量上升,营业收入增长,以及整个行业的研发费用上升。未来,集采的深化还需要从“报量准”“使用实”两方面着手,开展、探索药品价格的综合治理。具体工作包括加强挂网药品价格管理、医保支付标准衔接节余留用政策、持续开展药品真实世界研究等。
该负责人还表示,报量不准确会造成“出气孔”过大,不仅对中选产品不公平,还会使中选企业缺少预期,增加企业的供应风险。因此,医保部门要通过多种措施提高报量的准确性,做好多维度的报量审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排名、地区间的比较,药品总量的使用情况审核等。另一方面,要避免医疗机构用非中选产品替代中选产品,或者用非集采品种替代中选品种,需要发挥国家和省级医保信息平台作用,开展常态化的监测监管。医保部门的职责范围包括承担全行业、全过程的药品、耗材价格管理的职能,不仅包括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还包括对一般药店的管理。
针对一些可替代产品的用量异常,一定要在严格考核基础上,通过结余留用的政策来给予医疗机构实实在在的激励。同时强化可替代产品的管理,避免削弱改革成果。(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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