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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一轮集采规则看点

发布时间:2023-05-10 10:30:06作者:资料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来源:医药经济报

5月8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时间截至5月12日17时。

●本次药品带量采购品种范围是国家第二、三、四、五批集采协议期满的43个药品剂型。采购周期原则上到2025年6月30日,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首年采购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

●提高了申报门槛,要求申报品种必须过评,且属于集采清单范围的过评(含视同过评)药品、原研药、参比制剂列入同一竞争单元。

●不再采取“梯级报价”模式,申报企业按照量价挂钩原则,合理申报价格P,有带量采购价格药品的申报品规报价P不高于P1(待公布)和最低价格两者低值;无带量采购价格药品的申报品规报价P不高于P2(待公布)和最低价格两者低值;其他品规的价格按申报品规的报价差比计算。

●沿袭入围产品设定,医院优先采购中选产品,视情况采购入围产品。

(资料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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