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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联盟采一供一备

发布时间:2023-05-10 10:29:41作者:本报记者部来源:医药经济报

5月9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正式发布通知,业界颇为关注的长三角联盟集采公布的中选、备选结果开始正式落地。文件包含醋酸阿比特龙片等61个品规的中选药品供应清单以及58个备选供应药品清单、美洛昔康片等5个过渡期药品清单三个附件。据悉,阳光平台5月10日推送了上海地区中选药品信息,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做好采购准备工作,5月22日起生效执行。

“双保险”让竞争更多元

梳理发现,此次接续项目的中选价格,在原国采中选结果的基础上有波动但幅度不大。引人关注的是,长三角此次集采接续项目引入了国采第七批“一供一备”制,即同一联盟地区,同一品种1家企业为中选企业,另外引入1家拟中选但原国采没选择当地供应的企业、综合得分排第二的企业为备供。

文件要求,如企业放弃供应,按综合得分排序递补确定备供企业。备供企业挂网方式,可按照其申报价格直接在备供地区挂网供应,若备供企业为原国采中选药品的,则可按其申报价格与原国采中选价格取低值挂网供应。当主供企业无法满足供应省份市场需求时,备供企业可按照有关程序获得主供企业身份。从阳光平台下发的通知来看,有行业专家称,三份附件将“一供一备”制度进行了落地安排,除设置供应“双保险”外,竞争也更加多元化。

文件要求,本次中选结果自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协议周期。采购协议周期内若中选药品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本次中选药品,在保证中选药品用量的前提下可继续采购和使用同品种未中选药品,但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药品。

过渡期原中选价为议价红线

医疗机构应为备供药品畅通用药渠道,及时进院。备供药品可按阳光平台推送的价格直接采购,无需议价。待本市同品种中选药品完成约定采购量后,备供药品不受采购限制。值得注意的是,若为原全国集采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且未在本次集采中选及备供的,自本次集采执行日起设6个月采购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以原中选价作为其议价红线,各医疗机构自行议价采购,采购数量将不受带量采购数量比例限制。

这次联盟集采过程跌宕起伏,中选结果正式落地,中选品种均纳入国采,涉及批次含第二、四批国采。以心脑血管系统药物、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剂、消化系统及代谢药为主,但业界聚焦的是,从中选价格看,一方面,这次集采除降价产品居多,另一方面,也有阿卡波糖片等涨价产品。专家认为,“仍需市场来检验,大企业综合资源整合能力将起到重要作用。如扬子江的多索茶碱注射液2022年前三季度在沪浙皖三省市公立医院终端市场占比约31%,在品牌格局中位居TOP2,此次扬子江独家揽下三省(市)的供货资格,有望进一步加速其产品市场的扩容。恒瑞医药的注射用紫杉醇也实力强劲,品牌企业赢面大。”

(本报记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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