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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26 17:17:29作者:数据来源:《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2年)》,各省统计局;本报研究策划中心整理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意见稿》明确,执业药师应当自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次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的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

那么,当前我国执业药师配备是否足够?店均执业人数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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