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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出新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4-24 11:07:38作者:金永宏 杨成松 祝晓艳来源:医药经济报

安徽:对标上海,力推“24条”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出台对标优化《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措施清单,研究出台24项具体措施,着力打造服务化、规范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优化审批服务的若干举措、营商环境监督分线运行管理工作机制、省12345热线平台转办政策咨询和办事诉求工单首办负责制以及“不满意必回访”制度;对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优惠政策做到“免申即享”全覆盖,进一步改造优化许可备案系统,拓展“机器审、秒办理”业务范围;组建以安徽省药监局公职律师和业务骨干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采取上门“面对面”指导和线上培训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推进监管执法规范

做好药品监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完善和更新工作,运用信息化思维推动药品监管方式转变;坚持问题导向、业务主导、技术支撑,探索推动药品安全非现场监管;建立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分级监管,强化高风险企业监管;探索建立中药饮片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推进中药饮片生产环节信息化追溯;对查办药械妆案件进行“回头看”,避免机械执法、过度执法、暴力执法等问题。

强化法治保障能力

建立政策发布、政策解读和政策宣传“三同步”机制,持续加强涉企政策的宣贯和解读;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修订药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回避”、违法所得计算等基层执法难点热点问题作出具体统一规定,制定《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实施后行政指导意见》。(金永宏 杨成松)



浙江:深耕美妆,“软硬”联动


近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助力浙江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18条举措(以下简称浙江美妆“18条”),并于4月18日举办政策发布会,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浙江省化妆品产业发展迅速,生产企业数量、产品数量、产值等方面均位居全国前列。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从2016年的271家发展到如今的590余家。从化妆品大省到化妆品强省,浙江一直在“美丽产业”中深耕。探究其背后的秘诀,是以加强监管水平和提升实实在在的创新能力实现“浙江美妆”高质量发展。2020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助力打造千亿级美妆产业,现如今又出台浙江美妆“18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硬支撑”

在加强营商环境的“硬支撑”方面,浙江省将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标准化改革,通过全省统一化妆品技术核查尺度,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也就是说,今后普通化妆品备案将在浙江全省统一标准。

另外,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化妆品备案人或委托生产企业开展全部或部分自检,并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报告作为产品备案资料进行备案,进一步降低企业检验成本,缩短产品上市时间。

此外,浙江还探索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首违不罚”,相关行为如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这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包容、更有温度的发展环境。

增强“软实力”

在加强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方面,浙江省将建立五方面机制。比如“准入路标”机制,通过设立备案咨询开放日、编制《化妆品备案政策问答》、建立新产品新功效新原料等界定咨询服务机制,为企业加快化妆品上市提供“路标”;“照单加油”机制,按照“品质浙妆、时尚潮妆、功效特妆、生态美妆”四个方向编制4张清单,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排专人对接、精准服务,为化妆品产品上市、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创新发展指方向、踩油门。

同时,还将依托行业协会帮助企业开展化妆品产业链项目、技术、人才“三对接”,推动上下游产业链要素对接协作,营造“链主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创新生态圈。(祝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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