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9 14:52:53作者:宋民宪 江西中医药大学药事管理学教授来源:医药经济报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日前发布《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对“三结合”证据体系下对中药复方制剂用于恶性肿瘤的临床应用进行证明。
《中药新药治疗恶性肿瘤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尚未涉及“三结合”原则,实际存在难以实施的情形。对两份指导原则的名称比较可以看出,“恶性肿瘤治疗相关”明显比“治疗恶性肿瘤”更为准确。
三方挑战
“三结合”系指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中药新药复方制剂研发是中医药创新发展提出的新任务,不过至少存在以下挑战:
1.中医古代文献对恶性肿瘤没有明确的记载,散见“积聚”“症瘕”“岩证”“瘤”是中医对恶性肿瘤的描述性认识,但根据其相应方药记载,与恶性肿瘤相差甚远,所以,开发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中药存在中医药理论创新的情形。
2.恶性肿瘤极为复杂,中医对此相关的病因、病机,以及肿瘤发展、治疗过程的变化需要进行系统认识和阐释;辨证施治是中医的特点,即使是相同的证、病可能也会因人、因情(病情)调整方或药味,实际存在人变(不同患者,同一患者不同阶段)方变(变更处方或处方药味),人变方不变的情形极为少见。
3.手术、放化疗、生物、免疫等治疗恶性肿瘤是临床常用方法,因治疗方案对身体存在不同程度损害,中药参与治疗亦可能需要中医药理论创新。
《指导原则》要求通过中医药理论和人用经验探索确定中药新复方制剂的治疗优势、明确临床定位、采用更为灵活多样的设计开展必要的临床试验、通过可靠的数据验证临床疗效。可以以改善生存质量、治疗肿瘤相关并发症及其关联症状、预防和/或减轻肿瘤治疗相关并发症、症状,提高患者对现代医学推荐方案的耐受性、延长生存期或缩小瘤体。
尽管《指导原则》给出了极为宽泛的范围,但对于药品注册申请人而言研究难度高,工作量大,风险仍不容小觑。
暗藏机遇
另一方面,《指导原则》对已上市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中药复方制剂二次开发或再评价更具指导意义,或是机遇。如《中国药典》收载的大黄 虫丸,功效活血破瘀、通经消癥,文献报道临床已经在恶性肿瘤治疗中使用,根据“三结合”要求收集组织证据,增加新的适应症。
而在已上市中药复方制剂中,有品种适应症为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用法用量均为一次3粒,一日2次。无论如何,此类品种均已到必须进行评价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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