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7 11:28:32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多次提及“基层”,并明确提出,破除唯论文“一刀切”倾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做科研硬性要求,作为加分项。
以往,卫生专技人员职称评审重硬件轻软件,对于学历、任职资历、论文或专著发表数、外语计算机水平等易量化硬件条件相对严格,而对于品德考核、工作质量、创新能力等不易量化的软件指标却往往忽视,出现评审过程中出现重论文轻实践、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实绩的评价倾向。
《办法》提出,对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单独制订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重点评价其服务基层水平、接诊量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实践和实操能力考核,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与病案分析,新技术新项目推广与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以及履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情况作为职称评价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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