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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组织培训 学深悟透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理念

发布时间:2023-04-10 12:15:58作者:上海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简称《规定》)专题培训。该局化妆品监管处、器审中心针对《规定》内容和企业易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讲解,进一步督促本市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燕君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赵燕君指出,本市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定》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开展多种形式分类分层宣贯和指导,切实推动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各项义务。要加强监督检查与抽查考核,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应当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依法依规处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要深入学习《规定》内容,学深悟透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理念,严格对表自查,建立并完善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及时防范化解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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