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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监测高频拓面

发布时间:2023-04-03 10:36:54作者:本报记者 慕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日前,上海市发布《关于上海市2023年度自费药品议价价格核查情况的公示》,对议价价格高于五省市最低价及议价价格高于十省市最低价的自费药品等进行公示。同时,多地对挂网药品异常价格展开排查,辽宁、山西、浙江、贵州等地药械采购中心则相继发布企业主动调价公告。

有专家预测,2023年挂网药品的价格监测将常态化,且对药价的监测也不会止步于院内,针对药品零售端的价格监测也将逐步扩围。


药价排查启幕


3月1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拉开了全国药价过高排查行动的序幕。《通知》明确提出,各省要对价格异常上涨、价格总体偏高或明显高于全国低价的情形,及时开展函询约谈提醒,纠治不当价格行为。

3月21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公布《关于已挂网过评药品撤网的通知》,由于不符合差比价规则或超同组1.8倍,22个药品拟撤网,涉及注射用阿昔洛韦、盐酸倍他司汀片、来那度胺胶囊等13个品种,以及一品红、扬子江、正大天晴等16家企业。其中,华北制药的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为企业主动放弃,其余均为价格过高拟撤网,包括乐普恒久远药业4个规格盐酸倍他司汀片,因价格超原研药拟撤网。

据《医药经济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除河北省外,3月以来,内蒙古、新疆等多地对挂网药品异常价格展开排查。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部分药品未按规定进行价格联动,且未按要求递交说明材料的企业,内蒙古还将对其失信等级评定进行降级处理。

从多地发布的价格异常药品处理结果可见,近期有上百家企业因药价过高被点名、处理。甘肃省3月17日公布的《2023年第一批价格异常药品处理结果》显示,共有4个药品在甘肃省实际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全国其他省份,其中山东方明的盐酸胺碘酮注射液、山东鲁抗的头孢氨苄颗粒、乌苏里江制药的刺五加注射液均接受了不同程度的降价,丹东医创药业的注射用硝普钠因企业不接受联动而被暂停交易资格。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挂网价格和采购异常药品目录的通知》,则分为价格/采购异常和价格涨幅异常两部分。前者涉及10个品种15个品规,现行挂网最高价与三年内最低价价差倍数最高的为肌苷注射液(2ml:100mg),前后价差达566.35倍;后者包括10个涨幅异常药品,有10家企业被点名。其中,湖北潜龙药业注射用阿昔洛韦在海南撤网前为33.18元,当前海南挂网价格为1156元,价格相差34倍,是该批目录中前后价差最大的药品。

“在集采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对挂网价格常态化治理将成为必然。”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医联体医保支付研究中心研究员仲崇明告诉记者,其目的依然在于打击流通环节的利润截留和医生返利,屏蔽部分药品价格不合理畸高的情况。


主动降价抢位


记者留意到,尽管不少药品被撤网、责令降价,但也有部分药企主动降价。3月24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执行艾地骨化醇软胶囊等16个药品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显示,辽宁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3月29日起对包括环孢素软胶囊、盐酸鲁拉西酮片、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在内的16个药品,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其中,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盐酸鲁拉西酮片价格降幅最大,调整后价格为124元,较现行挂网价降幅达56.03%。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研究院基层医疗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楚世涛分析认为,企业主动降价的目的,一是在于积极响应政策,避免成为同品类最高价;二是提前顺应市场降价大趋势,抢占市场份额;三是为成为集采品种断货的替代品,或者进入医疗单位自费药品采购清单争取有利的条件。

事实上,在医药控费的背景下,各地纷纷落实顶层要求,药价监测常态化成为可预见的趋势,而随着监测数据平台升级,国家层面对于药价的监管也将更严格。“对于集采挂网产品,企业必须履行医保限价承诺,否则就意味着出局,放弃标内市场。”众生药业董事长陈永红如是说。 陈永红举例提到,此前第七批国家药品带量采购中,东阳光药以0.99元/片的价格中标奥司他韦胶囊,降幅达91%。日前,第八批集采启动,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再次被纳入,东阳光药以第二序位中标,降幅为84%。东阳光药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东阳光药核心产品可威(磷酸奥司他韦)录得收入30.93亿元,同比增加457.66%,占总收入比重达82.58%。“随着诺泰生物、一品红、华海药业、双鹭药业先后披露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在国内获批上市,奥司他韦这一赛道也日渐拥挤,存量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企业除了要保障产品有效性,更需要有巨大的产能作为支撑,对企业的供应链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考验,只有库存足够、在疾病来临时能快速响应的企业才有望分一杯羹。”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层面对药价的监测并不止步于院内,针对零售药店的价格监测也正逐步扩围。3月20日,大连市医保局发布《常用药品价格监测结果公示(第一期)》,并于即日起定期开展常用药品价格监测结果公示工作。此次公示选取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各病种相关10种常用药药品价格作为监测公示内容,采集数据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辽宁大连)2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全市门诊统筹定点药店最后一次的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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