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6 10:43:16作者:内蒙古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对农村牧区涉疫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和指导服务,切实保障全区农村牧区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可及。
一是强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强化质量监督管理。2023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091家次,发现问题214条,监督整改98家次,立案1件,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用药质量安全。
二是强服务。统一规范拆零销售要求,对农村牧区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利用农村地区赶集、庙会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宣传;号召各药品经营企业助力农村牧区药品供应保障;对独居老人等农村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慰问,以“爱心药包”的形式免费发放340万粒防疫药品。
三是强联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联动,织密织牢农村药品安全防控网。(内蒙古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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