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6 14:14:07作者:江苏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今年1月,江苏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的公告》,明确了“自2023年1月16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局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的政策措施。
2022年,江苏省药监局共减免涉企收费6908.16万元,惠及1277家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申报的3202个注册申请事项;共缓收涉企收费5086.53万元(含小微企业首次注册减免申请),惠及556家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申报的1367个注册申请事项。
该局积极行动,切实把免征小微企业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的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年共免征小微企业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5903.17万元,惠及457家企业申报的998个注册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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