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8 13:59:05作者:天津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夯实辖区市场监管局属地监管责任,天津市药监局第五监管办严格开展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8类重点产品、9项督查明细,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进行督导检查。
重点对核酸检测试剂及仪器、核酸提取试剂及仪器、病毒采样管、病毒采集拭子、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手套鞋套、护目镜等产品开展督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对辖区12家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及城市检测基地的督查工作,3家存在问题的机构均已提交整改报告。监管人员按照“回头看”工作要求,已对上述机构进行现场回查,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天津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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