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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试点同病同保障

发布时间:2022-12-06 11:10:27作者: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拟制《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病同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选择部分常见病、多发病试行基本医保“同病同保障”,即同一病种无论在县级、市级、省级还是省外医疗机构治疗,均执行相同的基本医保报销限额。引导参保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就便就医,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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