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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提供“医美”服务

发布时间:2022-12-02 12:51:19作者: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修订草案对未成年人进行“医美”提出了新要求,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违者将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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