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4 14:31:32作者:湖北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日前,湖北省药监局荆州分局联合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荆州市卫健委、荆州市公安局等四部门对辖区内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联合专项检查。
检查分三组,每组4~5人,为期半个月,共检查生产企业1家、批发企业13家、基层医疗机构15家。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购销渠道、销售管理、购买方资质审核以及储存和发运管理等情况,并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处方开具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辖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较规范,未发现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弊的情况。但仍存在个别医疗机构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未严格实行专柜存放、未开具专用处方和部分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回执单上无收货人签字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问题突出的3家单位已移送当地监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和处理。
今后,荆州分局将继续加大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密切关注药品销售流向动态,与各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和长效联动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湖北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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