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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益-风险评估凸显新药金标准

发布时间:2022-11-14 14:18:19作者:本报记者 慕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新一轮国家医保谈判即将开启,创新药板块再度受到关注。

近日,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璎黎药业的1类创新药林普利塞片上市,随着该药的上市,璎黎药业迎来首个商业化产品。

近年来,国内药审政策更多与国际接轨,创新药市场监管体系越来越成熟,对医药创新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以临床价值为导向

在国家鼓励创新的大背景下,我国医药创新步入快车道,创新药上市数量显著增加。《2021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显示,2021年受理创新药注册申请1886件(998个品种),同比增长76.10%。2021年全年审评通过47个创新药,创历史新高。

目前,CDE正就《新药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到,“获益-风险评估贯穿于药物的全生命周期中,是药物临床研发、上市注册和上市后监管决策的重要步骤。”中山大学药学院新药研发中心原常务副主任秦卫华分析认为,其意在平衡药物的预期效果或“益处”与其不良效果或“风险”。“简而言之,药企需要用扎实的数据,证明自己的获益与风险比现有药物更好。”

秦卫华进一步解释,新药申请(NDA)或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的申请人提交的大量证据情况各异,许多不具备可比性,设计和提交一份获益多于风险、不确定性低的满意数据对监管机构和申请人都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和复杂性的任务。该文件意在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当前疗法可用性、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临床试验数据的确定性等情况,来考虑是否接受所申请的新药。

在他看来,围绕患者从新药真正获益,切实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用已经上市的最佳阳性对照药进行评估,应有更好的获益-风险比,通过供给侧改革,促使申请人、研究者及CRO企业把资金、技术和人力物力投向更具临床价值的新药研发中,以减少社会资源浪费,从而推动新药研发真正步入创新赛道。

掣肘在于立项水平

在顶层设计框架的指引下,我国已进行了一系列创新药政策的改革,希望支持创新药行业健康发展,但也应看到,当前国内创新药物同质化现象仍较严重。比如,在研发热门作用机制上,国内企业热衷于“成熟”的靶点。

去年11月,CDE发布的《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现状年度报告(2020年)》显示,从作用靶点来看,2020年我国临床试验数量最多的前10位靶点主要集中在PD-1、VEGFR等,其中 PD-1、VEGFR、PD-L1等靶点的品种开展的临床试验均超过60项,PD-1靶点的临床试验数量将近100项。与此同时,CDE发布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引导创新药企回归到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研发思路上有序竞争,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这揭示出真正的创新药开发,核心掣肘不在技术层面,而在于创新企业的立项水平与能力。”南京应诺医药董事长郑维义博士向《医药经济报》记者解释,一个临床价值突出的项目,立项与否取决于其对具体疾病的基础研究,而这个基础研究扎不扎实,又源于自身优质临床资源及生态的建立,如与高校研究者、临床专家在疾病领域开展深入且有前瞻性的研究,发现临床需求也是一种能力。其次是企业对创新药的定位。在集采、国谈等政策环境下,新药立项一定是具有全球价值的研究项目,针对全球危重急需的疾病药物竞跑,这样的创新药才会有自主定价优势,届时即便转让海外市场的权益,也能收到丰厚的投资回报,反哺企业持续、良性的创新。

秦卫华认为,当前破局的难点主要在于企业对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对现有各类疗法的真正了解,对支持临床价值、患者获益指标和数据的获取,即临床终点和阳性对照药物的选择也很重要。企业需要对基础研究、新药相关机制深入研究,具备分析和临床转化能力、对研发动态的把握以及对药品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的能力。

那么,应如何更科学地在纳入患者因素的药物研发中做好获益-风险评价?医药产业人士方喆表示,一方面应将药品上市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起来,将不具备市场领先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产品在临床试验前期就停止研发,避免患者资源和监管资源低效运转;另一方面,企业需要认真考虑监管机构对更高等级证据的要求。

“临床研究设计需要遵循更高标准,比如头对头Ⅲ期临床试验。例如,百济神州和诺诚健华的BTK抑制剂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策略,未来市场可能更青睐敢于承受风险的研发策略。对于后来者,搏一搏尚有希望,若是一味追求稳妥,反而容易颗粒无收,即使上市,也很难在内卷市场有高回报。”方喆如是说。

从0到1加速洗牌

未来,创新药的高质量发展在于要做从0到1原始创新,帮助患者改变无药可医的局面,从而获得全球市场的认可。但这离不开基础研究的突破、扎实的转化研究和充分的临床验证,对企业的实力和定力也是巨大考验。那么,在新的药物研发理念下,将利好哪些药物领域的研发?

“新的药物研发理念对罕见病和儿童药的研发影响不大,因为这些领域依然有较大的未满足需求。”方喆直言,受影响较大的领域主要有两个:一是竞争激烈、资本驱动的领域,比如ADC、PD-(L)1等大分子和PI3K、BTK、Bcl-2等特定靶点,新入场的企业会要求对标本治疗领域最好的产品体现优效性,而不是与指南中预期疗效最差的产品进行对照。二是在国外市场上出现显著安全性警告的产品,如果类似产品疗效不佳或者有安全性风险,就会受到监管部门更谨慎的审视,可能对上市带来不确定性。

“新的药物研发理念将影响所有药物研发的领域和药品监管全生命周期,尤其影响项目立项、新药研发赛道的选择,并进一步加速对目前内卷严重的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洗牌。”有专家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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