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天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保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09 14:30:28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天津日前召开《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若干措施》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若干措施》明确了“五大机制”15项具体措施,包括健全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强化救助费用综合保障机制、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救助机制、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机制等方面内容。

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梯次减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其中,针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将不设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分别为75%和7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起付标准按照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救助比例为65%。在重特大疾病救助方面,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调整为1万元,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