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药品集采凭风起势迎阶跃

发布时间:2022-10-31 11:18:58作者:特约撰稿 耿鸿武来源:医药经济报

目前,共开展了七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三批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采用省际联盟方式,或采用单独省份带量采购方式,开展了数十个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的探索;市级联盟、医联体医共体联盟等带量采购试点也应运而生。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治理行业经营生态方面成果显著。


年底前进入密集爆发期


2022年,国家医保局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22年医改工作目标,紧锣密鼓推进国家联采工作。继2021年2月、6月、11月开展了三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后,于2022年7月又开展了第七批国家集采。截至目前,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涉及294个产品,平均降价幅度在50%以上 。

同时,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也如火如荼,以集中带量采购和挂网采购为主要方式。2021年全年共开展50余个项目;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开展的项目不多,如去年省际联盟开展的集采项目18个,而今年上半年仅开展了3个。

预判年底前,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密集爆发期。


现阶段药品集采六特征


据CHN药招联盟统计,医药行业2016年-2022年6月出台的政策文件中,涉及集中采购相关文件的数量排在前列。

 

1.持续推进迭代完善

经历七批国家集采的探索和试点,集采规则不断更新,不变的是其基本逻辑。如:最高有效申报价格、50%降幅规则、1.8倍限价、0.10元入围、低价中选、顺位选择市场、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等。但在具体的操作细节上,都会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措施和方法,如第七批中的中选备选两家、差价比前六熔断等,有效解决了临床产品供应和同组中选产品价格差距过大的问题。

目前的集采规则已趋于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过一致性评价产品数量越来越多,国家医保局每年1~2批国家集采的计划稳步推进,第八批集采也提上日程。


2.区域联盟风起云涌

截至2022年6月底,正在进行中的区域联盟采购项目共21项。各联盟的范围及涉及的品种数量差异较大,目录的重叠性不高;在规则的设定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约定采购量比例、评审方式、质量划分或分组、限价、价格联动方式、报价方式、中选规则、中选数量、分量规则、中选使用管理、未中选管理、医保结算比例等方面。

目前,全国31个省(市、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均加入了不同联盟,其中,山西、青海、湖南、宁夏、新疆及新疆建设兵团参与较多。同时,省内联盟也不断涌现,山东、山西、安徽、江苏、湖南等省均进行了尝试,上海也开展了两次医共体的联盟采购。

从省际联盟集采涉及的采购品种类别分析,目前省际联盟采购可分为四种情况:1.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且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采购;2.对短缺药等进行采购;3.对国家联采协议到期产品采购;4.对中成药试点采购。


3.中成药集采扩范围

国家医保局曾明确指出,“按照国办发2号文件以及探索的情况来看,生物类似药纳入集采,包括中成药的大品种纳入集采,这是制度性的要求”。

过去一年来,湖北19省联盟率先开展了中成药联盟带量采购,共有157家企业参加,涉及182个产品;广东7省中成药跨区域联盟就58个中成药品种开展了集中带量采购。此外,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地也针对部分需求大、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开展了集采探索。

预计未来将进一步扩大范围,会有更多省份和联盟开展中成药带量采购。


4.国采续标步入常态

大部分省份按照2021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4号)要求,采用询价方式进行了续标,如山东、河北、辽宁、江苏、黑龙江等;也有部分省市继续沿用上一批中选品种,如浙江、内蒙古、吉林等。还有一些省份进行了重新招标,如双向选择询价的北京模式、综合评价竞价的上海模式、分组竞价的广东模式、“双信封”竞价的湖北模式等。

从各省续标结果来看,中选产品的价格、品种和数量等较之前变化较大,价格有降有升;大部分可以继续续标,一些过去落标的产品有了再次进入市场的机会,如2022年长三角联盟集中带量采购,80%保持了原有产品。


5.挂网规则完善升级 

综合分析各地挂网政策,虽然不尽相同,但特点集中体现在“分类挂网、分层限价、最低价联动、同类品种价格限制、动态调整”等方面。部分省份还对挂网准入提出了个性化的要求,建立了医疗机构与供应商议价的机制,鼓励双方通过挂网平台议价成交,如上海、江苏、江西、海南、四川等地。

在2022年医保编码成为挂网的先决条件、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全面投入使用后,相信各省市的挂网工作将更加规范。


6.慢病常见病成重点

2022年1月10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药品集中采购2022年“以慢性病、常见病为重点,继续推进国家层面药品集采,各地对国家集采外药品开展省级或跨省联盟采购”。2022年,广东7省联盟和长三角联盟率先针对常见病、慢性病药物开展了集中带量采购,一个采用价格为导向的竞价议价,一个采用质量为导向的综合评议,为今后此类产品集采走向做了不同方式的探索。


“十四五”发展趋势解构


按照医保体制改革的“十四五”规划要求,我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提速扩面,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发展趋势如下:


1.带量成为标志

带量采购成为本阶段集中采购的主要特征和形式,医药行业将进入“价廉质优”的新生态发展阶段。


2.集采扩面提速

中成药、生物制品都将纳入;医保协议单位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各省将按照国家开展带量采购要求的指标底线,进入实施落地阶段。


3.联盟采购活跃

国家联采触发机制已经形成;省际和省内联盟在政策支持下,数量将继续增加,形式更加多样;联盟采购规范化发展;逐渐形成核心联盟为主导的新采购格局。


4.分类分层推进

分类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成为既定方针,一品一策,按照品种特点、适应症和主治功能等建立更加细化的评价规则;不能纳入带量采购的品种以分类挂网、分层限价的方式准入挂网采购;探索“孤儿药”、短缺药等特殊类别产品的适宜采购方式。


5.落实信用评价

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将成为集中采购中的新要求,成为资格准入、中选、使用等环节的参考依据。自我承诺制度、主动上报制度、信息效验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分级惩戒制度、信用修复制度将广泛建立和完善。


6.综合评审增多

近期,各集中采购项目方案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的越来越多,通常包括两部分,其中:价格分所占比例不同,50%~60%最为常见,最高占比达到80%,最低不到15%;通过医疗机构覆盖率、采购量占比、市场占有率、临床大数据或专家评价、供应保障、品牌、研发等进行评价,解决非一致性评价产品集中采购中的质量评价难题。


7.价格动态联动

低价中选、价格联动将成发展方向。随着医保信息化系统的全面启用,价格变得愈加透明,为联动提供了技术支撑。

据统计,各省挂网准入的限价要求,大多是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此种趋势下,品种价格将趋于统一。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新上市品种、短缺药、急抢救药,不少省份的价格要求有所放宽,部分省份要求企业自主报价。


8.医保直接结算

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等环节中的行为需要规范,医保的制约功能可以驱动医疗机构改革。通过扩大医保提前支付货款范围及提高与供应商直接结算货款比例等手段,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提高回款效率,有效解决产品回款问题,实现招采合一。 


9.零售更多参与

从目前来看,国家联盟采购实施范围已经逐渐从公立医院扩大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广东、上海、云南、浙江、山东等地也对零售药店纳入集采进行了尝试。多地在定价时,明确了零售药店在中选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5%加价销售。未来将会有更多区域、更多医药定点机构加入。 


10.政策协同促进

集中带量采购是价格发现机制,为医保支付价格制定提供参考,将有力推动医保支付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为医保结余留用制度实施提供了空间,将带来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改变。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