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7 10:56:45作者:钟露苗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培训、远程检查和现场检查多措并举,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履行药物警戒主体责任,提升药物警戒工作水平,全面推进《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GVP)的实施。
湖南省药监局印发了《2022年度湖南省药物警戒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各方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参训人员都是市州监测骨干,均具备良好的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基础与技能,培训内容主要针对《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
湖南共有药品制剂生产企业125家,除去气体生产企业28家后剩余97家,权衡各种风险因素,抽取了30家实施GVP专项检查,覆盖率达30%。包括:所有在产的多组分生化、中药注射剂持有人;所有近三年有新获批品种的持有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且不良反应发生较多(ADR排名前20名)的持有人;ADR排名前20名且可能具有风险的持有人;其他需要检查品种的持有人。
通过培训与检查,药品监管人员和MAH双方进一步加深了对GVP的理解,同时通过检查,摸清了该省MAH实施GVP的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将为湖南省药监局行政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更好地实施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夯实了基础。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粤ICP备17121623号 国内统一刊号:CN44-0098 邮发代号:45-18 广告热线:020-37886663 订报热线:020-37886650
Copyright www.yyjj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