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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惩药品领域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2-10-08 10:42:14作者:宋红霞来源:医药经济报

日前,河北召开省政府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全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专题会议。


坚决落实“四个最严”


会议强调,保障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管、严打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

年底前,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实现乡镇(街道)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和村(社区)监督员和信息员队伍全覆盖,推动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早日投入运营、发挥作用,确保全年不出现较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在国家药品安全考核中继续保持A等次。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保供接种工作,督促疫苗配送、经营企业和疾控、接种单位履行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冷链保障和追溯管理,确保疫苗安全和上市供应。要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监管,开展常态化巡查和监督抽检,确保相关产品供应充足、安全可靠。要持续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守住不出现规模性疫情的底线。

 

加大重点品种监管


要加强对集采中选产品、小品种药(短缺药)、罕见病用药、儿童药的供应保障,进一步完善联合检查机制,消除产品断供风险。要紧盯网络平台管理不到位、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专利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加强“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监管。要强化中药材、中药饮片全流程质量监管,完善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生产经营使用持续合规。

 

建设基层监管网络


要把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纳入药品安全考核指标,提升基层药品安全治理效能。要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提高市县药品检查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审评警戒能力以及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

 

服务支持医药产业


要用足用好药品进口口岸,扎实推进口岸药品监管部门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推动通关便利化,拓展药品进出口范围,支持省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国际医药大流通,充分释放口岸红利。要推动临床急需药械、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加快研发上市步伐,助力河北药品品牌做大做强和医药产业加快发展。

 

严惩药品违法犯罪


要聚焦药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聚焦疫苗、防疫药械、集采中选药品、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聚焦农村、城乡接合部、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领域,全方位排查风险隐患。

要围绕“两品一械”整治重点,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

要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鉴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方面密切配合,畅通速查、快审、严判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等犯罪活动。要加强打击药品违法犯罪专业队伍建设,与涉药生产、流通企业强化警企协作,提高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实战能力。

要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等的整治合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人民政府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河北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机制2022 年工作要点》,要求省药安办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印发。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强监管守底线保安全、优服务追高线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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