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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新物流 提振内循环

发布时间:2022-09-26 11:05:05作者:张凌辉来源:医药经济报

物流供应链是确保社会正常运转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保经济发展、保障老百姓的生活与健康需求,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趋势下,物流供应链就必须畅通,医药流通行业尤其如此。

政策导引

9月15日,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商贸物流企业重点联系制度的通知》,其核心内容是根据商务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商务部决定建立商贸物流企业重点联系制度,其对象主要是具有自营物流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进出口、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商)等商贸流通企业或者开展供应链服务、综合物流、干线运输、仓储配送、快运快递、即时配送、物流设施设备、物流信息平台等业务的第三方商贸物流企业。

根据名单,2022年纳入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名单的企业共有287家,其中包括华润医药商业集团、盘锦华鹏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等近20家流通类医药企业,医药物流类企业占名单内总企业数量的比例为5.5%,基本都是属于自营物流的流通药企。

无独有偶。9月19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产业链韧性和稳定国际论坛”在杭州开幕,此次论坛的主题为“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务实推动构建富有韧性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聚焦于加强全球产业合作、畅通国际物流、助力世界经济复苏等议题。对于本次论坛的召开,国家层面强调“中国愿同各国一道,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共同构筑安全稳定、畅通高效、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全球产业供应链体系”,我们可以理解为中国将以实际行动支持构建开放式、包容互惠的全球产业供应链。

笔者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形势风云多变的时代,上述两个事件无疑都强调了内外部物流供应链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保障百姓用药安全的医药企业而言,更是要正确理解国家的导向,合理利用政策工具,为企业的发展找到一条良性道路。

分析此次进入联系名单的医药类物流企业,我们发现其企业规模差异较大,有全国知名的央企集团如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也有在地方颇具影响力的规模药企如甘肃荣康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地域分布更是散布于全国,非常具有代表性和取样意义。可见国家层面应该是希望通过建立这一制度,能够及时、全面、有效地掌握各行业商贸物流的运行状态,扶持有潜力的优质企业,为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把脉。

发展方向

如何才能进入重点企业名单?企业在自身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应该走向何方?我们可以在商务部公布的《商贸物流企业重点联系制度(试行)》找到答案。

“制度”在申报条件章节提到,“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型企业,在物流标准化智慧化绿色化方面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在抗疫救灾、应急保供等重大任务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该条款是指导企业要加快基础物流设施和运营条件的升级,如医药企业应该按照各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现代物流标准进行自动化、信息化的建设,采用新技术和新模式提高运营水平。同时,对于抗疫救灾和保供服务中有重大贡献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制度”在主要任务章节提到,商务部鼓励重点联系企业参加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等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医药物流企业而言,该条款又和2021年国家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呼应,《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系,提升由区域物流中心、省级物流中心和地县配送中心构成的全国医药物流网络的服务功能,发展多层次的药品供应链物流网络”“加快农村药品流通网络建设。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继续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药品配送体系,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第三方物流、邮政、快递等进行市场化合作”。相信随着政策的逐一落地,积极投入基层医药物流供应链建设领域的药企也会获得相应的扶持政策或资金支持。

同时,“制度”最后在编制“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物流发展情况报告”的提纲模板部分强调: 报告应该包括“物流标准化建设情况”,如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国家标准托盘及周转箱(筐)、使用循环共用(租赁)标准托盘及周转箱(筐)、相关物流设施标准化改造、带托运输、与上下游企业标准化衔接等情况;包括“智慧物流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用物联网、5G、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先进物流设备,建设升级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改造智能高标仓,与上下游企业信息互联互通,物流全程可视化等情况,以及包括“绿色物流发展情况”等,强调了节能环保和新技术的运用。

笔者留意到,安徽省药监局于9月20日颁布了《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核心思想是鼓励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升级换代,实现药品物流管理和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其政策方向和商务部的系列文件不谋而合。

随着商务部建立商贸物流企业重点联系制度,全国各省区地方也会出台类似的地方制度,各地医药企业应该积极响应和参与。未来几年,物流供应链建设将是医药物流行业的热点,也是企业持续良好发展的基础。

(作者系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药商业分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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