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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科学扩界

发布时间:2022-09-26 10:47:58作者:本报记者 慕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9月20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填报中成药联盟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当前,带量采购的边界不断拓展,如何在确保合理使用的前提下,有效落实带量采购相关要求,做好集采品种的科学报量?集采常态化下,如何完善院内药事管理?成为摆在医疗机构面前的现实考题。

多学科协作参与报量

根据9月初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年第1号)》,此次全国中成药集采联盟延续了首批中成药集采理念,按照“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原则,形成了包含42个药品的16个采购组,预估涉及市场金额超过100亿元。且此次中成药跨区域省际带量采购联盟,涵盖了30个省市区(含新疆兵团),除港澳台、福建和湖南外,其余各省均已加入,被业界称为中成药的“小国采”。

根据《通知》要求,医药机构填报的历史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采购平台2021年实际采购量;填报的采购需求量未达到历史采购量80%的,应进行数据修正或提交相关说明后上报。在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医保科主任王彬看来,此次联采,涉及香丹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等一系列临床用量较大的品种。王彬认为,医疗机构在填报每个产品的采购需求量时,应考虑其上一年度不合理用量情况,并在总量上对这些不合理的数量进行削减,以保证报量工作的准确性。

王彬表示,应注重多学科协作参与,考虑专科疾病的治疗特点、临床科室的实际情况、流行病学特点,以及患者个体化用药需求,综合评价临床意见,以更好地完成报量工作。

事实上,随着集采批次的增加,院内药品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科学报量是保障医院在坚持合理用药的前提下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基础。对此,长春市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赵阿娜认为,集采药品的科学管控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应从优化院内药品供应目录结构入手,逐步减少同类可替代的药品配备,推动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完善临床综合评价

随着集采的推进,国家对药品的临床综合评价也越来越重视。今年以来,CDE先后发布了《儿科用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抗肿瘤治疗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一系列临床综合评价技术规章,为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给予指引。

赵阿娜表示,集采常态化下,临床实际工作中更应重视合理用药工作,关注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对患者进行分层管理,根据不同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的药物。她提到,随着第六批胰岛素带量采购的推进,临床上可能会遇到胰岛素使用替代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临床工作者加大对糖尿病患者的用药监护,保证患者替换药品科学合理。

同时,“要注意长处方的管理。在执行集采政策过程中,临床长处方可能会倾向性推荐中选药品。为确保安全用药,建议医生对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严格评估,强化对患者的安全用药教育。”赵阿娜建议。

此外,王彬提到,应重视中标药品报量目录公布至集采落地执行期间的药品保供问题。“随着近几批集采的落地,由于厂家产量不足、疫情导致运输阻滞、原材料上涨等问题,有时会出现中标产品断货的情况,而在中标药品报量目录公布至集采落地执行期间,从生产厂家到药品配送公司,可能担心万一产品落选,其积压的库存遇到销售难题,部分厂家可能不愿意大量生产从而导致供应不足。如何保证患者及时救治,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避免这类情况发生,建议与药品采购小组协商,对于集采药品保留1~2个月的库存,减少按月计划或半月计划采购可能出现的断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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