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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RWE绘制规范路径

发布时间:2022-08-29 09:51:23作者:本报记者 齐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8月中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关于《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注册申请的沟通交流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准备开展真实世界证据支持注册申请的沟通交流给出进一步具体要求和指导性建议,引起产业界广泛关注。

在海南省真实世界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南方医科大学生物统计学系教授陈平雁看来,“由于应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注册申请的路径仍在探索阶段,实际上很多企业经验不足,如何规范开展真实世界研究是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指导原则》发布征求意见,表明了监管部门的积极态度,推动真实世界研究更加规范、高效。通过建立沟通机制,让企业少走‘弯路’,提高研发效率。”

判断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要求,利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品注册,需要与药品审评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以确保双方对使用真实世界证据以及开展真实世界研究等方面达成共识。  

据了解,随着真实世界证据和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的发布,申请人开展真实世界研究日趋活跃,与CDE进行真实世界研究相关的沟通交流也日益增多。目前,申请人在沟通交流时经常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如缺乏采用真实世界证据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评估、所需递交的资料不规范和不完整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沟通交流的效率。

有企业相关负责人认为,“如何更好地完善试验设计,更快支持药品注册和上市,与监管部门加强沟通非常必要。”

基于此,CDE起草了《指导原则》,帮助申请人提高研发效率,并促进在真实世界研究领域的深入实践。《指导原则》重点阐述了申请人使用真实世界证据在关键时间节点与审评机构开展沟通交流时应聚焦的核心问题,指导申请人做好沟通前充分的准备工作,以提升沟通和研发效率。

《指导原则》主要分为4个章节和参考文献。沟通交流会议讨论的核心问题:包括对开展真实世界研究路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考虑,明确沟通交流中涉及研究方案的关键要素,需重点关注真实世界数据的适用性和开展真实世界研究的透明性。以及以研究实施过程为主线,明确在研究实施前、进行中和递交注册申请前进行沟通交流时应准备的相关资料和具体要求等。

对于沟通交流环节提出的基本要求,陈平雁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一是,对研究如何定位,定位是否准确,判断开展真实世界研究的可行性。比如,一些研究更适合开展RCT,并不具备开展真实世界研究的理由和条件。二是,如果适合开展真实世界研究,在品种研发过程中,真实世界研究在整个证据链中充当何种角色,明确起到关键支撑还是辅助支撑作用。三是,从法规上,是否适合走真实世界研究路径。四是,是否具备开展真实世界研究的基础。最主要看数据方面是否支持,这是最大的一个障碍,也是判断可行性的重要因素。”

推动RWE更加规范与高效

《指导原则》提出,与审评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前,申请人需明确所研究药物的整体临床研发策略,以及选择真实世界研究路径的必要性。申请人首先应明确需要回答的临床问题,其次需要考虑使用真实世界证据是否能够回答面对的临床问题,应从科学、监管、伦理和可操作性方面进行评估。基于拟开展的真实世界研究目的及定位,申请人在沟通交流时需对背景信息(如疾病背景、临床需求等)和开展真实世界研究路径的必要性进行阐述。申请人还应对开展真实世界研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探讨,包括对目标人群代表性、疗效评价涉及的重要因素、数据获取及其治理/管理、伦理、合规等方面进行评估,判断其是否满足研究目的并支持监管决策。

“如果解决了前述问题,接下来就要看研究方案制定的合理性。为了指导申办者科学合理地设计真实世界研究,明确真实世界研究方案撰写的技术要求,7月初CDE发布关于《药物真实世界研究设计与方案框架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提供了具体指引。”陈平雁表示,“《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用于产生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试行)》等指导意见的发布,并进行及时沟通交流,将对整个真实世界研究奠定比较完备的基础,推动行业进一步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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