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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投诉举报应诉技巧

发布时间:2022-08-22 11:07:29作者:刘钢来源:医药经济报

目前,药品监管领域接到的投诉和举报越来越多,显然增加了基层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负担。面对这一难题,笔者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梳理分析,归纳总结处理药品违法投诉和举报的技巧,希望给基层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以借鉴和参考。

   

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调解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因此,基层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在处理药品违法投诉举报时必须遵守该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同意,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投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鼓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平等协商,自行和解。”第14条规定:“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从上述规定可知,调解必须建立在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均表示同意的基础上,不能擅自强行调解,民事争议可引导其向人民法院起诉;鼓励平等协商,自行和解;依法按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投诉人。


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31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基层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处理药品违法的举报时,必须依法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85条第一款明确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的要求。可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同样需要遵守该“程序规定”,否则将违法。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检测、检验、检疫、鉴定以及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

可见,基层执法人员必须注意15个工作日的期限,决定是否立案查处。针对当前药品违法行为投诉和举报上升的趋势,基层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药品违法线索的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用药放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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