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7 16:11:42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明确了什么是医疗器械备案,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备案性质,强调备案人提交符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要求及说明》要求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6号)同时废止。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粤ICP备17121623号 国内统一刊号:CN44-0098 邮发代号:45-18 广告热线:020-37886663 订报热线:020-37886650
Copyright www.yyjj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