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7 14:52:48作者:童春来源:医药经济报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三医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三部门针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有严重违规行为、有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的,实施联合惩戒,共同维护药品流通秩序和医保基金安全。
协同联动
近两年,依据《关于加强全市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联合监管的意见》(铜药安办【2021】3号),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与卫健、医保部门会商研究工作重点和联合行动方案。2021年,开展市场监管、卫健和医保三部门联合执法;2022年,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三医”部门左右协调的方式对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相关医疗机构继续开展集中联合检查。
2021年以来,已查处药品案件36起、限期及现场整改560余家次;查处医保案件4起,医保部门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940余家次,暂停医保打卡64起、解除医保协议4起。
联合执法对药品零售行业形成了强大震慑,有力促进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经营、使用行为,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近两年,铜陵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医保、疾控部门开展了多形式、多场次培训,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各县区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门诊共计约1000人次接受了培训及考核,重点讲解了药品、疫苗质量管理及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知识,取得良好效果。
健全机制
在联席会议、联合培训、联合执法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确定联合惩戒对象为拒绝接受监督检查、被立案查处、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年内多次违法违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等情形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重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涉嫌欺诈骗保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违规开展药品服务、未开展药品进销存管理、未按规定审方验方或擅自更改处方、出售假药劣药或以物代药、为转卖药品提供便利的单位。联合惩戒措施有终止医保协议1~6个月直至解除协议、通报、约谈、追责问责等。各部门依法依规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建立健全工作信息交流机制。
诚信建设
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法治教育和专业培训,切实增强培训效果。在三医联合惩戒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探索将三医联合惩戒效果运用到信用体系建设上,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构建部门协同联动、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良好格局。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粤ICP备17121623号 国内统一刊号:CN44-0098 邮发代号:45-18 广告热线:020-37886663 订报热线:020-37886650
Copyright www.yyjj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