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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优化境外医械迁入审批事项

发布时间:2022-07-11 10:47:28作者:天津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6月29日,天津市药监局发布《优化境外医疗器械产品迁入我市有关审批事项通知》。

对于已取得国内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产品,注册申请人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册申请。天津市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接到注册申报材料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类别、申报产品与已取得国内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产品一致性进行审查,并安排检查组现场开展核查。符合要求的,给出技术审评结论,并转入行政审批环节。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注册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依据技术审评结论、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结论和听证意见,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对尚未取得国内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但在境外已获准上市的产品,对其注册申请人的产品注册实施提前介入、精准施策,开展专项服务指导,审查流程参照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工作流程执行,并按照《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实施优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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