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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04 09:59:35作者:宋红霞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三批)的公示》(冀药监药注函〔2022〕357号)。

该局按照《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部署和《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关于规范省外已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转化为本省试行标准工作程序的通告》,组织完成了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33个品种、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试行)84个品种的审评工作。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将意见反馈至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专项工作办公室,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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