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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保障体系高瞻远瞩

发布时间:2022-06-20 10:34:03作者:陶立波 北京大学医学部来源:医药经济报

建设完善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近年来重要的社会改革内容之一。

在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国家基本医保是最重要的基石。以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主体的国家基本医保体系“十三五”期间已经覆盖了13.6亿人口,全民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是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系统。而对于医疗和医药产业而言,国家基本医保也是最大的筹资方和支付者。     

多层次保障框架已成

如果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为社会主要人群提供了医疗保障,是基石和中坚,那么对于社会贫困人口,我国又建立了医疗救助体系,为贫困人群的医保资金缴纳和医疗费用支付提供帮助,是兜底机制。而另一方面,为了满足社会对更高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我国也大力鼓励商业医保和社会互助医保的发展。

由此,我国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为我国民众的健康和幸福提供了有力保障。

进一步完善统筹体系

我国目前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1.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加强公平性,强化再分配功能

我国正在推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力图使社会资源在全国市场范围内充分流动、优化配置,以进一步释放我国经济的发展潜力。这在客观上也要求医疗保障体系的统筹层次不断提高,给全国各地的民众以相对统一的医疗保障,使人力资源的流动更加顺畅,促使我国社会效率和公平性得以提升。

2.大力发展商业医保体系

当前,我国的商业医疗保障体系还只是处于初级阶段,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虽然我国商业医保公司很多,有些已经经营多年,也推出了很多商保产品,但从医疗保障角度观察,大多数商保产品难以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障。很多产品都是采用财产险思路,即:基于对参保人疾病状况的认定而提供一定金额的赔付。但这样的赔付并不能完全缓解参保人对医疗费用的经济焦虑,保险方并没有深入参与到医疗服务和收费过程中,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难以产生制衡,对患者的医疗费用风险也缺乏有效的把握,事实上很难缓解参保人的医疗经济负担和风险。

下一个五年规划期间,我国需要对商业医保的深入发展有更好规划和引导。目前各地探索“惠民保”,就是在国家医保等管理部门的引导下,为民众提供的商业补充医保项目。

3.完善罕见病医疗保障

目前在我国基本医保体系中,对于罕见病的保障,是和常见病、慢性病采用一体的保障机制,并没有专门的制度安排。由于罕见病患者的人数很少,医药产品的市场容量很小,因此罕见病医药产品通常都会制定比较高昂的价格,以回收研发成本。但过于高昂的价格,使得罕见病医药产品进入基本医保面临很多困难甚至争议。

由此,对罕见病的医疗保障,也应该在国家基本医保体系之外再开拓多元化筹资和保障体系,在不过多增加基本医保负担的情况下,汇集多方力量进行筹资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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