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30 11:51:12作者:新华社来源:医药经济报
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四方面21条内容。
脊柱类高值耗材国采提上日程
“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出:
★ 力争每个省份国家和地方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
★ 国家层面开展一批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 对国采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指导各省份至少各实施或参与联盟采购实施1次集中带量采购。
40%统筹地区开展DRG或DIP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出:
★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国4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工作,DRG付费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
★ 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相关工作,完善有关技术规范。
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提出:
★ 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实行差别化支付,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提出:
★ 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 加强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
★ 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
★ 健全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和标准规范,将评价结果作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遴选、上下级用药衔接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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