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6 10:49:22作者:穗文来源:医药经济报
日前,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的公告。
公告明确,“双通道”药店评估原则上两年开展1次。申请参加评估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条件要求包括:配备本市“双通道”药品品种的备药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且与“双通道”药品生产企业(含进口药国内总代理)或其一级经销商签订供应保障相关协议;药学及相关专业的专职驻店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专职执业药师至少2名,并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1名执业药师在岗审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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