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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医生跳槽规制合理性

发布时间:2022-05-26 10:40:34作者:贺昊(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河南多家医院近40名专家短时间内跳槽到“宇宙最大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引起医学圈广泛议论。

当人才(尤其是核心人才)突然离职跳槽而医院事先竟毫无觉察,不能不说是医院人力资源工作的失效,同时也对合理规制医生的流动提出了疑问。


“不提前告知就走”合理吗?


这应该是本次事件唯一可以清晰做出判断的合理性问题。

无论受了何种委屈,无论是何种职业或工作,只要没有遇到违法抑或犯罪的情形,职业人在离职前总还是要打声招呼的。更何况是医生,更需要做好离职安排。毕竟患者的诊疗不能被随意中断,即便可以“人随医走”,也无法保证患者即时出院,患者的诊疗质量会受到影响。这涉及职业道德、执业规范问题。而且,因为人员的随意流动造成诊疗秩序被破坏,无论对个体、公众抑或社会,都是得不偿失的。


普遍不“竞业禁止”合理吗?

医生是具有技术准入门槛的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工作时,如果仅以自身所学所能工作或服务,不施行“竞业禁止”说得过去。但是,随着医院精细化管理的施行,即便是普通医生,也是以自身所学所能融入医院的技术体系中,依托这个技术体系提供服务。

比如,医院与科室规划、患者定位、科室成本、科室分配、临床路径、药品使用、诊疗组织等,以及与医院和科室发展有关、与技术体系的有效运转息息相关、医生都会被培训而掌握的个性化制度和规程等。尤其DRG/DIP付费后,这些内容实际上已涉及医院的运营机密。因此,目前仅医院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存在“竞业禁止”,在当下确有商榷的必要。

为了防止出现类似的群体无序跳槽,可有针对性地以较短“竞业禁止”时间(比如三个月),确立普通医生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当然,若医院的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医生未打招呼就跳槽走人,并且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那就应该违约了。


“往上走”还是“往下沉”?

而如果普通医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又可能与多点执业有冲突。

相关法规政策制度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其初心是为了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即鼓励医生到基层服务,减少优质医疗资源“往下沉”的风险和成本。既有利于基层诊疗技术能力提升,有利于分级医疗落到实处,也在一定程度上盘活医疗资源。可以说,多点执业的初心是公益性的。

但人的私益却是“人往高出走”。如何平衡“往上走”与“往下沉”?即如何平衡公益与私益,使得个人行为更合理、更有利于“多赢”呢?

一方面,符合公益性的行为,政策制度要有引导性、扶持性,不仅在多点执业上要支持“往下沉”,还应该更加支持“往下沉”(比如编制、职称评定等)。而对于“往上走”,则更多基于个体之间的协议约定予以约束,关键是需要通过相关法规、制度来确保协议双方处于平等地位。

本次集体跳槽成为一个热点话题,说明医疗改革仍有进一步深入的必要。如何更好地平衡医生、医院、患者、社会各方的话题仍未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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