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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岛素专项集采 落地执行

发布时间:2022-05-18 13:48:01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5月13日,黑龙江省医保局发布公告《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胰岛素专项)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于5月20日在全省范围正式执行第六批国采结果。同日,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品种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于5月30日正式执行第六批国采中选结果。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的工作安排,自2022年5月起,第六批国家药品集采(即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正式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

5月开始,各省纷纷发布第六批集采落地相关公告。截至目前,西藏、天津、福建、辽宁和甘肃5省(区、市)第六批国采中选结果已经落地。接下来,山西、河北、黑龙江、青海、宁夏将于5月20日正式执行;江西于5月25日正式执行;海南、贵州、陕西、浙江于5月30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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