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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依据,留有空间

发布时间:2022-05-16 15:29:37作者:邹晓熔(江苏省淮安市药学会监事长)来源:医药经济报

《征求意见稿》对药品网售明确了主体、所售药品的范围、遵循的规范,并对零售处方药进行规定,既细化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又为《网售药品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并留有空间。

其中的亮点在于,“未通过处方审核的,不得直接展示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切合《广告法》,符合“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大众传播媒介不得进行处方药广告和宣传”的要求,且技术上容易实现。

需要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第99条有关医疗机构处方开放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符合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处方,患者可以持处方外购药品”。只有处方开放了,网售处方药才可能真正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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