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网售药品风险防范再上台阶

发布时间:2022-05-16 15:28:54作者:郭昌茂(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来源:医药经济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82条【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84条【药品网络零售管理】中,对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主体、销售的药品、处方来源等药品网售行为进行规范。对此,业界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新增规定,规范发展


当前互联网的发展具有多维性、丰富性和交互性等特点,使得医药互联网交易市场也具备发展快、变化快的特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日新月异,对传统监管模式和监管能力形成挑战,如何才能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监管,《征求意见稿》做出了原则性的规范性指引。

从立法的角度来讲,《药品管理法》强调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征求意见稿》新增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相关规定,遵循了线上线下一致的监管原则,既结合了线下药品监管的实践经验,又充分考虑了互联网售药这一新业态的特性,聚焦近年来监管中发现的新问题新风险,出台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结合近年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行为监测情况,着重研究当前医药互联网交易的安全风险,给监管部门提出了针对性的监管建议,对药品网络监管创新有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从事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的资质要求(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零售经营者),并明确了第三方平台应该履行的主体责任,是有效防控药品网络销售风险的重要制度设计。新增的这些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药品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创新奠定坚实基础,也有利于推动医药产业进一步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进程。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