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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化药品案件行刑衔接

发布时间:2022-05-05 13:58:54作者:杨成松 田子强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工作规则,密切与当地司法机关的联系,全力保障涉刑药品检验检测绿色通道高效运行,探索建立“行刑衔接联合办案室”“行刑衔接工作站”等部门协作办案长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和联合督查机制。

《通知》指出,各地要准确理解“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加强假劣药品和妨害药品管理违法犯罪方面有关认定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安徽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准确理解把握涉刑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会商、信息发布、结果通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各市药品监管部门要保持药品涉刑案件检验检测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为公安机关办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争取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将涉嫌违法行为的证据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要配合公安机关追根溯源,从行政执法表象中深度挖掘刑事犯罪的幕后“黑手”,实现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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