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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领域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及政策沿革(上)

发布时间:2022-01-27 17:36:21作者:李桂英(医保商会)来源:医药经济报

跨境电商对于营养健康行业是利好,目前境外多数膳食营养补充剂的品牌,多以跨境电商的形式进入中国。正因为如此,其发展概况、政策动向和稳定性,直接影响营养健康行业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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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概况


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外贸增长的新动能,在应对疫情危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以及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缓解了全球经济下行压力。肆虐的疫情,冲击全球贸易链及产业链,不同国家之间进出口贸易面临重重障碍,跨境电商业务却逆势增长。

来自医保商会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达3.91万亿美元,增长率为16.5%。中国跨境电商贸易自2014年开始便处于快速发展状态,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渗透率持续提高。对2016-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进行分析发现,2016-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维持了两位数的增速,直至2020年因疫情交易规模略下降。

更具体而言,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为10.3万亿元(如图1所示),在持续多年的快速增长后,相比上年小幅下降,但另一方面,疫情加大了消费者对于互联网的依赖度,随着全球物流及供应链的恢复及重建,跨境电商业务有更大拓展潜力。


定义及贸易模式

有学者认为,跨境电商是“互联网+外贸”的新型业态,是互联网技术创新的产物。根据跨境电商模式交易主体的不同,可将跨境电商模式分为B2B、B2C、C2C;根据货物流向不同,则可分为出口跨境电商模式和进口跨境电商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模式还在持续创新变化(如表1所示)。

  

与一般贸易的区别

从发展路径来看,跨境电商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产品更强调满足消费者的及时性、个性化的需求,产品的创新性强,销售模式是碎片化、批量化和小规模化,最大优势是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并进行响应,对于清单内的产品免于进口许可。一般贸易则主要以生产为主导,根据产品寻找有需求的消费者,产品具有数量多、规模化的特点,产品的标准及管理需要符合中国监管要求。

当前,对跨境电商渠道进口商品的监管按个人用品监管,跨境电商名单内的产品品类不需要提前进行市场许可;在税率方面也具备相对优势(如表2所示)。

  

占我国货物进出口总值比重渐提升

2020年,我国货物贸易的进出口总值为32.16万亿元,与2019年相比趋于平稳。通过对2014-2020年跨境电商行业的交易规模及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情况分析发现,除2020年因疫情导致的略微下降外,近6年来交易规模处于增长状态,且在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占比不断加大。从2014年占比为15.96%到2020年占比32.03%,翻了一番。行业渗透率逐年增长,助推外贸。

   

出口贸易占主导地位

通过对2015-2019年的跨境电商出口贸易规模及跨境电商的进口贸易规模进行分析,两种模式中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约占八成份额,依然占主导地位。另有数据显示,中国还是最大的跨境电商出口国,来自中国市场的包裹约占全球跨境包裹的38%。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是中国出口电商的主要目标国家,俄罗斯、巴西、印度等新兴市场也蓬勃发展。       

此外,跨境电商进口贸易在整个跨境电商交易中的占比稳步增长,进出口结构逐步改善。其中,2019年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的占比为76.48%,比2015年下降了6.85%;2019年跨境电商进口贸易的占比为23.52%,同比增加了2.41%(如图3所示)。

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开展进出口贸易主要采用B2B和B2C,其中B2B贸易是目前中国跨境电商的主流。

B2B的通关方式一方面可降低监管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国家层面也明确鼓励把B2B作为主要发展方向。随着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等政策措施的实施,B2C模式受到重视,具有交易完成快、回笼资金快等特点,是跨境电商发展的有益补充。

分析2015-2019年跨境电商中B2B与B2C两种模式的分别占比情况,B2B交易规模占比八成以上,B2C占比逐年加大,从2015年的8.10%增到2019年的19.50%(如图4所示)。


发展路径


跨境电商的发展,经历了萌芽期、发展期及爆发期。萌芽期始于一些跨境B2B网站的出现,主要是外贸信息的交流(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发展期开始出现B2B在线交易,国家出台相关管理政策;随着跨境电商爆发期的到来,国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明确了监管框架及政策动向(如表3所示)。

另根据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数据,截至目前,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已经达21个,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跨境电商综试区105个,覆盖30个省区市;综合保税区数量更是达到了150个,覆盖31个省(区市)。这意味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已经覆盖国内所有省(区市)。至此,跨境电商在国家简政放权的背景下,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跨境电商的发展格局逐步呈现。


监管模式


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有关部门不断推出及完善跨境电商的监管措施,实现“跨境电商全模式”监管(如表4所示)。2014年,海关总署首次将1210(跨境综试区开展的进口保税备货模式)纳入监管范围;随后新增1239(非跨境综试区开展的进口保税备货模式)、9610(非保税区、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2020年,新增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将跨境电商进出口B2B/B2C模式均纳入海关监管范畴。


行业利好


自跨境电商模式出现,国家不断出台相关的利好政策,包括增加综合试验区、税收政策、简化通关流程、优化跨境电商退货监管措施等。国家还助力企业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支持利用中欧班列运力开展跨境电商、邮件等运输业务,支持邮政部门开通进出境临时邮路等方式,拓展畅通了跨境电商物流通道。

时至今日,跨境电商为政府、商家及消费者带来一系列益处,加强了数字化监管,保证税收,促进新型服务业和加工业发展,引领电商规则发展;对商家则缩短了供应链,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加工和退换货效率;在消费端,可满足对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的海外产品需求。

在迅猛发展的同时,隐藏的各种风险及限制也有显现。

对监管方而言,安全风险加大,例如金融安全风险、生物安全风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等,需要建立一套与之匹配的管理措施。对于消费者来说,产品的质量及退换货问题存在风险。但在简政放权、扩大开放等大政方针下,跨境电商作为创新发展模式,也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各相关主体一方面需要加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种风险,另一方面,需要了解相关管理规定,维护营商环境。


小结<<<


跨境电商是巩固贸易大国地位的重要支撑,促进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动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引领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突破口。大力发展包括医药大健康产品在内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既是培育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本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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