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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非”药品 医保支付标准统一

发布时间:2022-01-24 15:25:14作者:瀚文 江滨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多省根据《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该《通知》要求原则上按照通用名(含剂型)确定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并以省为单位实施,在同一省域内实行统一的支付标准。

首批试点品种多为“两非”药品

《通知》将医保药品分为三类:国家谈判药品、(国家或省级)集采药品及“两非”药品[非国家谈判药品且非(国家或省级)集采药品],并分别确定了支付标准。

对于国家谈判药品,通过谈判确定其医保支付标准,如果目录内谈判药品在协议期内有仿制药上市,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依据其仿制药在本省的挂网价格水平重新确定支付标准,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对于“两非”药品,以挂网价格为基础,通过按量价加权的原则确定医保支付标准。而对于集采药品的支付标准另行制定。

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医保药品准入谈判、国家或省级药品带量集中采购结果变化情况以及药品实际供应及使用情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知》公布了第一批试点药品名单,共30个药品,其中19个为口服制剂,10个为注射剂,1个为外用贴剂;国家谈判药品和国家集采药品所占比例较低,大部分为“两非”药品。

为何各省试点品种数量不同?

目前,新疆、内蒙古、贵州、江西已公开发文,并公布了第一批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名单,安徽也于2022年1月7日发布了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征求意见公示稿。从数量上来看,各省市试点品种数量不尽相同,内蒙古30个,江西29个,贵州24个,新疆21个。数量不同的原因主要为部分药品在当地没有采购记录,所以没有制定其医保支付标准。

贵州省《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黔医保发〔2021〕93号)对集采药品也做出了支付标准的确定,“试点药品已纳入国家或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其医保支付标准执行中选价格”。

对比已发文省市第一批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名单发现,除了3种国家谈判药品,丹红注射液、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SF)为全国统一医保支付标准之外,其余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各省市之间各不相同。比如艾瑞昔布片(0.1g),新疆、江西、贵州和内蒙古的支付标准分别为5.87元、4.98元、4.9元和4.75元。

而且,有些品种因参加省级集采与否,价格相差较大,比如天麻素注射液(2ml:0.2g),新疆、贵州和内蒙古的支付标准范围为0.95~1.02元,江西为17.03元;再如蔗糖铁注射液(5ml:100mg铁与1600mg蔗糖),因贵州纳入省级集采,其支付标准仅10.85元,其他省市为29~39元。

可见,除国谈药品外,各省市相同品种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仍存差异。

统一支付标准迈出重要一步

我国确定支付标准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准入谈判、集采和政府定价。2020年7月30日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中对确认医保用药支付标准的方法做出了以下要求:建立《药品目录》准入与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衔接机制。除中药饮片外,原则上新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同步确定支付标准。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非独家药品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按照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支付标准;其他非独家药品根据准入竞价等方式确定支付标准。执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支付标准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随着最新一轮医保目录谈判准入的顺利落幕,为推动《2021年药品目录》落地使用,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文中要求各省市规范支付标准,执行全国统一医保支付标准。

截至目前,大部分省市已回应发文,要求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协议期内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协议期内有同通用名药品上市的,同通用名药品直接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并且部分省市针对国谈药品纳入集采后的情况做出了具体要求。河北、重庆等省市将按现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调整相关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将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按中选价格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中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做出了要求,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可以看出,我国之前对国家谈判药品和集采药品有明确的支付标准,但对于除此之外的其他药品,没有明确的支付标准,处于各省市探讨摸索的阶段;而《通知》统一了“两非”药品的支付原则和标准,迈出了完善我国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重要一步。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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