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呈差异化

发布时间:2022-01-17 12:22:49作者:本报记者 齐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各省医保支付改革落地情况?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如何调整?未来趋势?


近日,江西、贵州、甘肃、内蒙古、新疆相继发文,确定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品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接下来,预计其他省份也会陆续出台相关文件。

在业界看来,医保支付改革正在加速探索中,将有力促进医保资源的合理应用,控制医保支出不合理增长,引导药品价格降低。从落地情况看,各省之间呈现哪些差异?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如何更好地落地?未来可能呈现哪些新趋势?


试点品种、数量、支付标准均有差异


《医药经济报》》记者梳理发现,各省试点品种和数量均有所差别。试点药品数量均超过20个,其中内蒙古的药品数量最多,为30个。贵州省相关文件提到,按照国家规定共有30个药品,由于6个药品2020年在贵州省无采购记录,本次暂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所以可以推测,国家层面有30个试点药品,各省可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删改。从具体品种来看,各省大概有十余个相同的品种,包括汉防已甲素片、天麻素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注射用七叶皂苷钠等。

对于具体的支付标准,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国家谈判药品,按照国家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执行。二是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三是“两非”药品,以挂网价格为基础,按量价加权的原则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从各省公布的医保支付标准来看,除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执行的是全国统一的医保制度标准之外,一些品种各省制定的标准也呈现差异。例如福多司坦片,该品种是国家集采第二批中选药品,共有3家企业中选,中选价格分别为0.65元、0.654元和1.066元,内蒙古、新疆、甘肃支付标准比较接近,都为0.65元左右,贵州的支付标准为1.066元。而“两非”药品汉防已甲素片,新疆支付标准为6.2元,其他四省支付标准均接近4.9元。

丽珠医药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药品支付标准是按照商品名,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改为按照通用名,并以中选企业中标价为标准。那些依然按照商品名制定支付标准的品种,由于每个省份经济情况、采购使用情况不一样,肯定会有所差异。国家对医保支付标准应该只会出台宏观的指导原则,由各地方自行落实。未来医保支付标准改革的总体趋势是同通用名药品支付标准一致。”


将进行动态调整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要求建立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从谈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两病”患者用药支付标准切入,逐步衔接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和支付标准。已经出台支付标准试点的地区也表示,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相信未来不仅将继续扩大药品范围,管理手段也有望迎来变革。  

中国药招联盟发起人耿鸿武表示,“医保支付是医保制度改革的‘重头戏’。今后,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的一系列转换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如何调整值得思考。”

据了解,按照当前要求,参保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和医保基金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政策规定分担。患者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医保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基金按政策规定分担。有业内人士认为,“今后,医院采购价也有可能低于医保支付标准,差额或归为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可能会使得不同人群有不同的选择,并与支付能力有关。医保支付标准将与药品采购之间相互影响。”

此外,未来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也将进行动态调整,综合考虑国家医保药品准入谈判及国家或省级药品带量集中采购结果变化情况、药品实际供应及使用情况等因素,对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在前述企业相关负责人看来,“医保支付改革是个系统工程,不能仅对药品支付价格进行改革,也应该包括检验、检查、器械、耗材等方面。医保支付标准对品种发展至关重要,应以保证临床应用、减轻患者负担为重要原则,也要考虑企业利润,兼顾支持企业创新。”


QQ图片20220117122135.jpg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