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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药目录管理办法》 四大特点梳理

发布时间:2021-12-06 14:59:10作者:徐阳阳(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副研究员)来源:医药经济报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下称《管理办法》)还在公开征求意见中,有四大特点值得关注。

1.增加了“儿童用药目录”。WHO将基药目录分为成人版和儿童版,我国儿童用药管理长期存在缺陷,在近4000多种药品制剂中,儿童的药物制剂仅占1.7%。2018年的第五版基本用药目录中,国家就专门整理出了儿科用药这个大类,共22个儿童药被纳入。今年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将探索制定国家儿童基本药物目录,及时更新儿童禁用药品目录。本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新增加儿童用药目录部分也是与国际接轨。

2.五类产品不纳入目录遴选范围。(1)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2)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以及纳入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的;(3)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4)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5)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值得关注的是“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早在2019年,就有20个大品种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这类药物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

3.三类品种应从目录中调出。(1)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临床诊疗指南、疾病防控规范发生变化,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2)根据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或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3)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

4.目录坚持定期评估、动态管理。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截至目前,我国一共发布过五版基药目录,总体来看,目录内药品逐次增加。2018版基药目录总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共调入药品187种,其中化药120种,中成药67种;调出药品22种,其中化药20种,中成药2种。笔者分析认为:依据“参照国际经验”的规定,部分WHO儿童药有较大可能性被纳入目录,部分临床用量较大而又未被列入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儿童用药被纳入的可能性也较大。

一些此前有潜力但未被列入基药的产品亦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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