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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

发布时间:2021-10-11 10:39:26作者:李旭来源:医药经济报

中医药和西医西药各有各的特点,对于中医药的保护,关系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好的制度、好的方法保护好的中医药,刻不容缓。可喜的是,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特别指出,要“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了这个顶层设计,我国中医药保护将出现崭新局面,取得长足进步。

顶层设计有了,尽快落实很重要。如何落实?笔者以为,一是大力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中医药人的中医药专利意识。

毋庸讳言,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中医药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技术、处方、制造的药品可以有“产权”,只有少数中医药绝招绝技,通过“父传子”“师带徒”得以保密。而这个保密的保险系数也并不是很高,容易因个人原因泄露。鉴于此,必须加强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中医药人的专利意识。思想决定行动,只有意识提高了,人人行动起来,才能为中医药出力献策,守正创新。

二是摸清“家底”。中医药宝库犹如大海,珍藏无数,但实事求是地说,不是所有的中医药都需要专利保护,都适合专利保护。摸清家底才能分门别类更好地加以保护。

比如,要区分哪些需要专利保护?哪些适合通过保密的方式加以保护?毕竟专利保护是要公开技术秘密的,而且保护期只有特定年份,保护期一过,他人就可以任意使用这个技术。通过保密的方式加以保护,只要技术不流失,保护期就无限。所以,不搞清这个问题,也是要吃大亏的。

另一方面,有很多中医药绝招、绝技,偏方、验方流传于民间,是真是假?部分偏方、验方中哪些与科学相悖,哪些属尚未挖掘?如何将散落于民间的“珍珠”收集整理,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不尽的活水?也需要查证,去伪存真。对那些“父传子”“师带徒”而保密的真正宝贝,建议国家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加以保护,以免这些绝招、绝技成绝迹。

三是利用中医药理论,指导中医药在专利法中的修订与完善。中医药与西医西药确实有一些共性,但是在很多地方不同,甚至可以说有着根本性的不同。现有专利保护法偏西医西药,如果按照现有的专利保护法,一些中医药技术就不能申请专利,有的即使申请了专利,也得不到有效保护。

再则,许多中成药是复方制剂,仅在药材配比方面有变化,其制作工艺大都采用传统常规技术,很难满足创造性、新颖性的要求,一旦申请专利失败,将面临被公开但得不到保护的危险,得不偿失,这样的话,就不利于中医药保护了。如此等等问题,都值得在专利法的修订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为保护本国工业,世界各国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政策,我们也从中医药实际情况出发,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堵住漏洞,为中医药保驾护航。防止国外从我国采集标本、不当开发、抢注中药专利等情况发生,切断他们投机取巧、想吃中医中药“免费大餐”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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