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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建立省市县 药械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21-09-27 17:36:59作者:杨成松来源:医药经济报

宿州建立省市县

药械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安徽省药品监管局第四分局联合印发《宿州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协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该机制明确,联合检查范围包括同时具有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资质、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资质、药品批发和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企业。该机制分别依法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项目,以增强协同检查的靶向性。检查方式分为常规检查、专项(飞行)检查和应急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并经省局第四分局和市局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此外,完善了检查程序。检查前须先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时间、人员和方式等;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员责任制,既做到统一安排、协同配合,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次联合检查工作须确定一名省级药械检查员担任组长,负责现场检查的实施、汇总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反馈等。根据检查结果,由安徽省局第四分局、市局依职责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约谈被检查单位等措施;发现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办理。

截至目前,在该机制下,共协同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企业7家次,执法办案6起,化妆品备案后检查11家次、124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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