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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采,后续保障 还需哪些火候

发布时间:2021-08-30 15:30:24作者:李旭来源:医药经济报

上周,某大药企在集采中断供的消息引发行业思考,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也通过官方渠道回应了该事件。在笔者看来,为医疗卫生机构供应药品,本是制药企业义不容辞之举,有了稳定的供应,企业的经济利益也有了保证,好不容易拔得头筹,为何半途折返?

思来想去,恐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业界希望集采招标制度还能继续完善。除了入围企业的技术能力、生产设备条件,企业的原材料供应来源是否稳定、原材料储存是否充足之外,能否应对外界环境的突然变化等情况,也应被考虑在内。万一原料药市场有个风吹草动,中标企业自己也被动。二是生产企业自身定位和战略选择需要调整。如果一味认为自家入围招标不在话下,先把中标资格收入囊中再说,原材料供应等其他问题延后再考虑,一旦市场风云突变,企业容易措手不及。合同上白纸黑字,中标企业停止供应的后果自然是严重的,按规定受到处罚并不奇怪。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文件规定,经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成员单位集体审议后,该企业已被列入违规名单,被取消了一定时限内参与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活动的申购资格。

另一方面,药企断供也会影响医疗卫生机构的使用,药品供应不上,更会影响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好在国采文件中选药品规定,“中选企业出现中选品种无法供应或取消中选资格等情况,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从本次药品集中采购该品种其它中选企业中,确定替补的供应企业”。有了这个未雨绸缪和亡羊补牢的措施,也会大大降低突然断供对市场和用药终端的冲击,减轻社会风险。但无论如何,该事件给行业敲响了警钟,体量大的药企如果都会出现此类问题,一般规模的企业更是要对自身的实力和战略规划调整有清晰的定位。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集采的药品,行业还应想得更周全些。生产企业应当从此汲取教训,不但要对投标做好充分准备,更应在原材料的来源上、供应上做好多手准备,做到万无一失,避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情况。

作为集采招标的组织者,从上述应对风险的文件规定当中,确实考虑到了集采药品断供情况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下一步可以更多考虑根源在哪里。比如,有的是因为原材料短缺无法生产,有的是因为中标之后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企业生产中标的药品价格倒挂等等。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在今后的集采工作中添加新对策。

另外,招标工作告一段落了,后续的工作和责任还很重。集采招标的组织者可以更多地与中标企业承担起后续服务工作,或为中标企业继续指路,更好地督促中标企业认真履行药品供给的职责。并与中标企业一并关注原料市场动向,发现市场波动,及时给中标企业预警,使集采招标制度更加完备,进而杜绝断供,确保患者有药可用、有好药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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