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3 15:14:33作者:贺澜起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海南省药品安全委员会正式成立。
海南省药安委成员单位包括24个部门,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省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全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全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督促市县政府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研究推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措施;推动开展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贺澜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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