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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反垄断第一案 华北制药胜诉

发布时间:2021-08-23 15:09:05作者:戴绪霖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美国对华发起的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重审一案宣判,华北制药集团胜诉。至此,在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和重审之后,华北制药集团赢得了这场历时近17年的国际官司。鉴于美国是一个案例法国家,这一判决结果对美国今后反垄断的司法走向具有重大意义。

增强开拓国际市场信心

该案是美国对华发起的首个反垄断诉讼,被称为“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该案发生的背景是,为了避免价格战导致欧盟和美国反倾销指控,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2001年12月,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组织包括河北维尔康公司在内的中国4家主要维生素C生产出口企业开会,强制达成出口数量和最低限价的协议。2004年,这4家生产商产量占全球的68%,美国是我国出口量最大的国家。2005年1月,美国部分客商以价格共谋、形成垄断为由,对这4家企业进行指控,向美国法院起诉要求15.7亿美元赔偿。

该案历经多次反复,一审曾判河北维尔康公司败诉,2016年9月,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根据国际礼让原则,撤销原一审判决。2018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将案件发回原二审法院重新审理,2021年8月10日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原则为由,判决华北制药集团胜诉。

这个案件涉及政府管制价格,如果认定参与政府要求的价格协商违反美国反垄断法,恐怕中国很多行业会面临类似问题,也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在美国遭遇反垄断诉讼。

华北制药总法律顾问张廷德在接受新华社的采访时就表示,此案是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具有示范意义。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有着“遵循先例”的传统,这一判决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案的胜诉不仅为企业挽回了巨大损失,也为中国企业应对国际诉讼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为国内企业走出去依法维权和开拓国际市场增强了信心。

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本案带给行业的最大启示是,出口企业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本案在一审临近开庭前,除河北维尔康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外的其他3家被告企业均同意以赔款的方式与原告和解,只有河北维尔康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坚持应诉,最终捍卫了自己的尊严,更为其他类似反垄断案件争取到胜利的曙光。如被中止的中国菱镁矿及其制品企业的反垄断案,就在等待维生素C案件的判决结果。

虽然欧美国家宣扬司法独立,事实上,一些案件会受到政治因素影响,但只要我们能够有效用好各种资源,集中力量,还是有机会维护自身权益的。比如本案,华北制药就不是单独应战,背后还站着商务部。据有关报道,商务部向美国联邦法院发出的“法庭之友”函为本案胜诉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企业不该各自为战,而应报团取暖,必要的时候,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

国内反垄断要慎重

值得注意的是,华北制药胜诉绝不是美国法院机械执行其国内法律的结果,也不可能是简单地坚持“国际礼让原则”。

反垄断非常复杂,其本意不是反对垄断,而是因为垄断导致的公平和效率受损,特别是限制创新而损害效率。实际上,很多领域的创新往往很难发生在中小企业身上。如制药领域,行业内流传的说法是,一个新药需要投入10亿美元,花费10年时间,这个数字可能有些夸张,但目前很多中小企业的总资产确实还不够新药研发“塞牙缝”。

于原料药而言,经济规模很重要。生产过于分散,经济成本和安全环保都不如集中化生产。特别是一些孤儿药,1年可能生产不了1~2批制剂,制剂独家生产都赚不了太多钱,原料药就更不可能有多家企业生产了。因此,笔者建议,国内原料药行业反垄断宜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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